本报4月4日讯(记者黄�� 实习生孙慧)记者从山西省物价局获悉,今后,我省将从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适时调节价调基金在各地的使用。当价格上涨还在大多数消费者承受范围内,却严重影响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时,要给予低收入困难群体直接价格补贴。
2006年,我省动用2300万元价调基金用于重要商品的储备费用补贴,如救灾化肥储备费用补贴、生猪与食糖储备费用补贴等,在特殊时期,有效地平稳了商品价格。
今年,我省将适时调节价调基金在各地的使用。当商品价格上涨时,将使用价调基金对流通主渠道的一些单位进行价格补贴,要求被补贴单位以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销售,引导市场价格回落;当价格上涨还在大多数消费者承受范围内,但却严重影响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时,要区分消费者不同情况,适时给予低收入困难群体直接价格补贴;当供不应求造成价格持续上涨时,将使用价调基金支持生产基地建设,增加供给,促进供求平衡;当某些商品出现供过于求,全行业低于成本销售时,价调基金将用于支持重点企业,稳定生产,防止引发市场价格剧烈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