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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刘俊斌)为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综治委、省公安厅决定从4月10日至7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并于4月9日,在山西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整治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杜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胡苏平,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兼秘书长高彦斌,省公安厅副厅长廉兴有等领导人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紧紧围绕引深平安建设,构建和谐山西为总目标,坚持严打、严管与严防相结合,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重点整顿一些地方对爆炸物品管理不严、非法制贩严重等问题,“地毯式”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服务全省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通过专项行动实现打击有力、收缴彻底、防控落实、管理到位、机制健全的工作目标。全力攻破一批涉爆大案,从重惩处一批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彻底追查涉爆案件源头,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炸物品的厂(点),坚决摧毁非法制造、贩卖爆炸物品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及“制贩网络”,做到省内的控制得住,省外的封堵得严,私制、私贩的打击得狠。
全面深入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物品,社会面上尤其是居民区非法储存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防控落实:不断强化对涉爆违法犯罪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的防范措施,打牢防范根基,构筑防控网络,切实做到发现得了、打击得早、控制得住,决不让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形成“网络”。
严格对涉爆使用单位及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进一步理顺生产、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渠道,严格各项管理和防范措施,查堵管理漏洞。
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重点人员查控机制,爆炸物品流向倒查机制,破案追查爆炸物品来源机制,举报奖励机制等,防范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备勤力量,密切沟通联系,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各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每半月报一次综合情况,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误报、瞒报、虚报。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全面情况于7月20日前上报省专项整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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