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0月14日、15日,山西临县木瓜坪乡庞庞塔村公路一侧山体连续出现塌方,倒塌的土石方6万多立方米,致使附近村民的交通瘫痪两天;就在塌方发生的前几日,庞庞塔村部分村民接到了当地政府的搬迁通知,要求他们必须在3日内搬离自己的住处,搬家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住的都是危房。世世代代在这个小山村居住的人们,怎么也没想到,一座煤矿就这样硬生生打破了他们宁静的生活……
在全国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山西无疑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而其战略要义的决定性因素就是被称之为乌金的煤。山西,真可谓成也乌金,败也乌金。成者,其的确沾了大自然及老祖宗所赐予的宝贵财富的光;败者,由于煤炭的大量掠夺性开采,造成环境污染、土地下陷、地下水流失……还不包括频繁的矿难带给百姓的痛苦和灾难,也不包括类似临县庞庞塔村因挖煤造成的塌方、危房给村民带来的生存和生命危险。
成是自然的原因,败却是人为的因素。临县庞庞塔村就是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建立在对自然环境及百姓生存环境的破坏上。在分析这一事件与现象之前,我们不妨先看一例,可能不无震撼和教益。《美国联邦判例法典》中有这样一个判例:美国联邦议会批准了一项在小田纳西河上修建一座水库的项目用于发电,先后投入了一亿多美元。当大坝工程即将完工的时候,生物学家们发现大坝底有一种叫蜗牛鱼的珍稀鱼类,如果大坝最终建成的话,将影响这种鱼的生活环境并导致它的灭绝。于是,一个民间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法院裁定大坝停工并判决禁止任何人包括政府在此修建水库。第一次诉讼,他们失败了,因为一审法院认为大坝已经接近完工,浪费纳税人一亿多美元的钱去保护一种小鱼在经济上是不划算的,也是不明智的,所以拒绝判令大坝停工。这个环保组织后来不屈不挠地将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并申请法庭发出裁定。终于,这些小鱼儿在最高法院赢得了它们生存的权利,法院判决停止大坝的建设,他们依据的是美国在1973年颁布的《濒危物种法案》。这些小鱼最终可以在它们的家园继续自由地栖息,而在它们身后,是那座被永久废弃的价值一亿多美元的大坝。
笔者把这群赢得了生存权利的珍稀鱼类称为“不会说话的鱼”,而把庞庞塔村这群不得不从世代居住的小山村搬走的村民称为“会说话的人”。尽管鱼和人是不同的物种,其各自生存的意义也不同,但道理却是一致的。然而在不同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中,同是为自己的生存环境而抗争,“不会说话的鱼”和“会说话的人”却是两种不同的结果。当然,与山西许多处于如此境遇的村民来比,庞庞塔村民的遭遇已经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且矿方的态度也很积极,他们算是很幸运的,但怎么看他们都难抵小田纳西河里鱼儿们的幸福和欢畅。更不要去想,还有多少村民每天生活在“隆隆”的挖掘机和“咚咚”的开山炮的惊扰中,每天生活在一种房倒墙塌的恐慌中,而无人问津少人关注,更有甚者,为自己的生存奔走呼号的村民还要受到某些被利益和金钱冲昏了头的人的压制和打击。
诚然,煤炭给人们带来财富,但财富最终又导致了环境的无休止破坏。单纯追求红火经济的结果是“政府和原住民成为环境破坏的最终埋单者”。财富与环境,财富与民生,二者孰轻孰重,也许现在不是定论的时候,但这必定是未来山西发展必不可逃避的一个话题。在山西,“会说话的人”若想达到“不会说话的鱼”的待遇,恐怕还要在人的思维意识及发展意识中来一次大的革命。本报特约评论员□郑彩霞(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