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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6-22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进入论坛

本报讯 据《大河报》消息,“不给我个满意判决,你们就给我养小孩。”6月19日15时,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内,一妇女把一个8个月大的婴儿放在地上后,不顾婴儿的啼哭转身就走。由于不满法院判决,这位妇女竟使出了这样的“绝招”。

 这位妇女名叫叶丽 (化名),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人,因不服法院判决,就把8个月大的孩子丢在立案大厅扭头走了。

 该妇女的举动忙坏了法官和法警,他们拿来饼干、牛奶,法院还专门派一个女法官照料,并在两名庭长的带领下把孩子送到叶丽家,但叶丽一直拒绝抱回孩子。法官告诉叶丽,她这样做无助于解决问题,同时也是违法的,不满意法院判决可以上诉。经过数小时的说服教育,叶丽终于重新抱回了孩子。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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