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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2-27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新闻回放]据本报昨日报道:“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将不会受到重点大学的青睐———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杨贵仁日前表示,今后将把中学阶段学生体质健康情况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或者几年学生体质健康下降的省份,要调整其重点高校招生的指标。

高中生的体质状况(体育考试成绩)不仅要被作为其能否上大学、上重点的依据,而且要被作为各省市获得重点高校招生指标的依据,教育部作此决定,显然是着眼于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其初衷不可谓不美好。然而在我看来,增设高考体质“门槛”实则一种倒退,是在开高考历史的倒车。

实际上,高考录取对于考生的健康状况本来就有一定的要求,这个要求体现在高考体检标准中。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的高考历史,高考体检总体变化趋势是由严格趋于宽松。比如减少了不能上大学的疾病种类,缩小了残疾考生选报专业的受限范围等等。从2003年开始,随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取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高考体检由一种“硬标准”变成了一种“软标准”,教育部不再对各高校的体检标准作统一的、硬性的限制。

高考体检“门槛”逐步降低,让许多残疾考生、身患疾病的考生拥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不仅体现了教育公平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而且符合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趋势,代表了高考改革的正确方向。而现在,教育部一方面要求各高校不得拒绝残疾考生,另一方面却设立高考体质“门槛”,将体质较弱、手无缚鸡之力的考生拒之大学门外,这明显自相矛盾。

实际上,在学生自己花钱上大学、毕业后自谋职业的今天,任何公民,只要他的学识基础符合一定要求(即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并且他上大学不会造成别人的权益受损(如身患传染病者),他就应该拥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教育部门和各高校都无权剥夺考生的这种受教育权。学生体质较弱,如果进入大学后不能完成学业,可以不让他毕业,但大学不能从一开始就将其拒之大学门外———这是最起码的“机会平等”,道理并不难解。

应该认识到,目前中学生体质普遍较弱,在很大程度上是学业负担过重、高考压力过重导致的,增强学生体质,最根本的途径是改革教育方式、深化高考改革,给学生们减负,让他们有时间、有精力参加体育锻炼。舍此而增设高考体质“门槛”,不过是缘木求鱼、本末倒置———据北京市体检中心的统计,去年北京市参加高招体检的考生共84362人,体质完全合格的仅占18%,不合格的占82%,多达69000多人。将这么多考生都拒之大学外,可能吗?

晏扬

(编辑:谢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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