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调查李润山是否存在干预办案行为
本报讯 据《成都商报》消息,运城市稷山县3名科级干部“诽谤县委书记获刑案”(简称“稷山文案”),已引起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
5月31日,正在深圳参加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烟台皮革研究所所长王全杰向记者透露,针对“稷山文案”,他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调查真相和严肃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收到他的《关于严肃处理稷山县“举报获罪事件”的建议》,已批转到山西有关部门处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已受理王全杰的建议,并且按照工作程序他们转到了信访局。信访部门将把代表的建议转给山西有关部门来处理。
“稷山文案”被媒体披露后,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许多人将它和去年发生在重庆的“彭水诗案”并论,把两者看成是公民因言获罪的典型案例。“这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亵渎,是对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否定。”王全杰对记者说。
王全杰在他的《关于严肃处理稷山县“举报获罪事件”的建议》中,提出几条具体建议:抽调专门人员认真调查李润山是否存在超出报销标准住豪华套间情况;在宾馆打乒乓球是否按章交费;打乒乓球时陪练和服务人员的工资由谁支付等。此外,李润山制定政策上是否存在朝令夕改的情况;是否存在工资该调未调的情况及招商引资问题上管理不当现象。“若确有此事,应立即整改并对责任人以党纪国法进行处理。”
王全杰还建议认真调查李润山是否有擅自动用公安机关侦查民事案件及干预法院办案的行为;调查稷山县公、检、法有关责任人是否有为讨好领导,公权私用,徇私枉法,错侦、错诉或错判的行为;调查“稷山县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的主谋者和策划者是否有侵犯人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