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程培青 实习生 孙晓)两名刚满19岁的年轻人没事找事,以欺负抢劫学生为乐,结果因触犯刑律均被判处刑罚。11月12日,祁县人民法院对无业青年安某和申某作出判处拘役6个月的处罚决定。
被告人安某、申某两年轻人为祁县人,均为待业青年。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安某伙同“枣儿”、杨某(二人均在逃)等人,在祁县城内东大街上,看见铁三局技校的学生史某。被告人安某伙同“枣儿”、杨某把史某叫到旧城镇派出所胡同内,将史某的一部摩托罗拉V3手机 (价值1000元)拿走,现手机已经追回。几天后,申某及“枣儿”,在昭馀广场碰见铁三局技校的学生高某和马某,随后将二人带到某超市后面,威胁二人,让高某拿1200元钱,高某当时身上没钱,“枣儿”便将高某的翻盖手机拿走 (600元购买的二手手机),后又逼马某为高某担保,强行将马某的一部手机拿走(450元购买的二手手机),并于第二天到铁三局技校找二人要钱,高某吓得辍学回了老家,马某也躲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