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环保局负责人在白玉酒厂会议室召开现场审核会议

山西省环保局法规处副处长王吉明仔细查看申报表

白玉酒厂的生产副厂长李全中表示将认真进行环保整改
本网讯(记者 葛海霞)11月6日,记者随山西省环保局和山西省环科院的工作人员驱车来到山西省文水县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白玉酒厂,进行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情况,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指标,对其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定级并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分为绿色(环境行为优秀)、蓝色(环境行为较好)、黄色(基本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红色(环境违法)、黑色(严重违法)五个等级。
第一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于今年9月在《山西日报》、山西新闻网等媒体公布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为了让山西早日实现“蓝天碧水”,山西省环保局和山西省环科院的工作人员没有丝毫松懈,他们继续为第二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而奔波。白玉酒厂就属于第二批企业之一。
首先,山西省环保局法规处副处长王吉明介绍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工作的意见》、《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通知》及《山西省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管理办法》;随后,白玉酒厂的生产副厂长李全中向山西省环保局和山西省环科院的工作人员上交了《白玉酒厂企业环境行为汇报材料》、《山西省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企业年度基本情况申报表》、《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等相关资料;山西省环科院咨询中心主任王必英根据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进行了详细了解后,要求该厂完善环保手续,并提供准确的环保监测数据。李全中副厂长按照要求带领山西省环保局和山西省环科院的工作人员参观了厂区的锅炉房、煤场、生产区等地方。
山西省环保局和山西省环科院的工作人员根据该厂的环境情况召开了现场审核会议。山西省环保局法规处副处长王吉明根据白玉酒厂的相关情况提出了审核意见,他说,白玉酒厂自1985年投入生产以来,对固体废物如酒糟、炉渣等进行了综合利用,对酿酒车间冷却水、成装洗瓶水进行回收,用于锅炉冷却循环利用和绿化灌溉,这一点值得肯定。白玉酒厂有基本的环保制度,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山西省环科院咨询中心主任王必英指出了白玉酒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如锅炉房和煤场需要防尘和硬化,酒瓶和垃圾需要整齐堆放,厂区的绿化需要改进等。山西省环保局法规处副处长王吉明要求白玉酒厂根据省环保局的意见,列出详细的整改计划(包括整改项目、资金、负责人、进度等)进行整改,并把相关情况上报省环保局。白玉酒厂的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环保工作,把白玉酒厂建成环保合格、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型企业。
返回太原的路上,山西省环保局法规处副处长王吉明又在计划进行下一家企业的环境行为评价了,他说,他们将不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促进山西早日实现“蓝天碧水”而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