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据《中国环境报》报道:200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于近日公开提名,凡符合要求的被提名人将于近一时期在网上进行公示。今年的评选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在公示候选人时,那些破坏环境的反面提名人也将被公示。
长期以来,我们常常更愿意树正面典型,把树正面典型当作有效引领良性风气的重要方式,而有意无意回避了对负面行为尤其是负面人物的直接谴责。实际上,和谐并不意味着不能揭露负面行为,谴责负面人物。恰恰相反,这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先决条件。
何况,就环境保护而言,当前社会中的反面人物确实为数不少。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追求GDP的增长和自己的政绩,对污染企业网开一面,默许甚至包庇纵容环境违法企业肆意排污;一些污染企业的业主为了降低成本,对污染治理一拖再拖,甚至公然对抗环境执法部门。这些反面人物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忽视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忽视了整体利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把个人或者集团的私利凌驾在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之上,无视法律,放弃基本的道德原则。对这样的人或行为,如果不能揪出一些典型公开予以曝光,必将使这样的反面人物因屡屡逃脱社会的监督和谴责,而安然自得甚至变本加厉。而对于正面典型的弘扬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将使社会评判更为全面公正,也将使社会的监督更加有力积极。
进一步思考,如果说公布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的当选者是为了鼓励后进的话,那么公示反面人物就是为了通过活生生的惩戒案例来告诉广大公众,图一己私利而置环境保护于不顾,将导致多么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将激起多么强烈的民愤。
当然,我们也期望,反面人物公示的负激励能够呈现放大效应,对企业安全生产、食品监管、工程质量、打击假冒伪劣,以及政府服务等方面,都采取由公众参与的反面提名舆论惩罚方式,晒一晒反面人物和反面形象,以惩恶的舆论示范来警示公众自身行为选择的自觉意识。惩恶方能扬善,此理不言自明。
程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