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据《中国青年报》昨日报道:一项由3698人参与的调查显示,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期待能将其调高。
个税作为以公平为目标的二次分配方式之一,在当前居民生活成本显著上升的情况下,调高起征点方能体现公平。
目前,以月收入16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是否过低?我们不妨作一番比较。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据国家统计局今年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起征点仅为月工资的86.3%。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应该是调节贫富差距,而由于起征点太低,工薪阶层反成为个税缴纳的主体。
从国家财税收入看,2007年财政收入预计将超过5万亿元,而税收收入已占其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11月1日《南方周末》)。财政增长过快,恰恰说明我国税收负担明显在加重。同时,我国国民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远低于一些市场经济较为成熟国家60%左右的水平。
不妨追溯一下现行税制的出生背景。1993年后期,国家政府亟待解决的矛盾主要一是严峻的通货膨胀,二是严峻的财政拮据。一方面为应对当时高达20%以上的通胀率,要调动包括税制设计在内的几乎所有可能的手段;另一方面,为扭转当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持续下滑势头,“增收”也就成了现行税制设计的一个重要着眼点。与14年前相比,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至少靠税制“增收”的目的已经完成。相反,过重的赋税,不仅仅会降低企业盈利水平,削弱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会降低劳动收益率,抑制劳动供给,加大国民的贫富差距。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新时期“民富观”。同时提出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初次和二次分配注重公平。调整个税收入,减税减负,让利于民,藏富于民,已成了国家政府亲民爱民惠民的重大治国方略。
减税已经成为世界税制改革的一种趋势。进入21世纪,欧美等西方国家纷纷力推减税计划,降低税负,形成了新一轮减税的“世界波”。从中国的历史实践来看,凡是经济比较繁荣的时期,大都注重减税政策,“鼓励垦荒、薄赋轻税”,以期维持长治久安。在国家逐步富裕的同时,让全体国民享受到应有的福祉,不仅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刘效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