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这是一个收费站,工作人员正在值班……
喘过气来,方蓓语无伦次地把自己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公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好不容易才明白过来,这是一个被拐卖的女孩。
赶紧报警。找来一辆车,收费站的同志亲自护送,把方蓓送到了公安晋源分局。在无助与屈辱的十天过后,方蓓终于回到了安全的港湾。
按照方蓓描述,警方立即展开抓
捕行动。1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刘飞翔被捕,而他哥哥刘文兵见势不妙,已经逃跑。
8月4日,刘飞翔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和强奸罪,被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后,晋源警方远下江浙,把犯罪嫌疑人杨远荣捉拿归案。9月10日,杨远荣涉嫌拐卖妇女罪,被批准逮捕。
案件真相大白,方蓓也已返回老家。但此案折射出来的一些社会问题,却仍然值得人们去思考。一名年仅16岁的女孩,轻信邻居的谎言,被拐卖到农民工手中,多次遭到强奸。办案检察官郭育红表示,此类案件并不鲜见,在对受害人抱以同情的同时,我们也感到深深的遗憾和惋惜。
像方蓓这样的未成年人,防范观念淡薄,自救能力不足,是酿成自身悲剧的根源。首先她因为邻居是熟人,便丝毫不存戒备;如果在离开家时,对家人说一声,和什么人去哪里做什么,那位邻居也许就不至于如此从容行骗。在被带离本地时,方蓓已完全意识到自己身处险境,但仍轻信骗子的谎言,缺乏起码的判断力,乖乖地跟随骗子辗转各地。如果家长和学校能经常注意对未成年人风险防范意识的教育和自救能力、判断力的培养,相信能有效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同时,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也应引起社会各界的注意和重视。他们的生活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相关教育缺乏,诱发了各种刑事犯罪,本案中的刘飞翔就是一例。在我国,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背井离乡,性行为和性心理得不到满足,普遍处于压抑状态,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且他们普遍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欠缺,不知收买被拐妇女是犯罪,反而认为花钱买来的媳妇便可肆意妄为,结果落得人财两空,又进“班房”的可悲下场。
办案检察官说,可见,加强普法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仍是当前和今后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全社会一起努力,让大家都知法、懂法、守法,社会才能平安和谐。
(全文完 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本报记者 李清伟 通讯员 孙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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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网络编辑:张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