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14万余元
据新华社9月17日电(记者李京华)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近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中院认定其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受贿214万余元。
经法院查明,1997年至1998年间,被告人徐放鸣利用其主管金融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北京诚奥达商务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冰分4次的贿赂款人民币109万余元。
1999年至2000年间,徐放鸣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刘敏所在企业谋取利益,后分3次收受刘敏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105万余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董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