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黄金周期间旅游投诉热点,9月14日,省旅游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
旅游合同除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活动日程、线路、游览项目、用餐与住宿标准、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约定清楚,同时,对旅游保险的险种、理赔条款、保险人、出险后的处理等问题也应了解清楚,双方约定,并落到书面。出游时,游客对没
有明码标价的服务项目要先商定价格再接受服务,同时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利维权。强制购物一直是旅游中的顽疾,对标注“当地特产”之类的商品,游客要谨慎选购,防止买了伪劣“特产”;对部分贵重商品,要到正规商场等处购买,索要并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要求经营者对商品信息详细注明;如发生漫天要价、消费纠纷时,游客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本报记者潘春娟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网络编辑:赵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