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者们认为,隐私权的客体包括:1.身体秘密。指身体隐秘部位即生殖器官和性感器官、身高、体重、健康状况、身体缺陷等。2.私人空间。即个人住宅及周围居住环境、私人专用箱包、日记等。3.个人事实。指个人生活经历、生活习惯、性格爱好、社会关系、学历、婚恋状况、家庭住址、电话、收入情况等。4.私人生活。指一切与社
会无关的个人生活,如日常生活、社交、性生活等。
隐私权是一项绝对权,义务人须有不作为的尊重义务。侵权行为主要有:1.侵扰。指未经他人许可或法律特许而侵入他人的隐私领域。如窥视他人夫妻生活、窥视妇女洗澡等等。侵扰是一种积极了解他人隐私的行为,不需以传播为目的。如果是权利人自愿告知或是行为人被动了解、无意中得知,则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扰。2.非法公开。即对已知的他人隐私加以传播。公民的隐私虽然属于客观事实,但公民不愿意他人知晓,任何人不得使之公开为大多数人知晓,从而使权利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失去生活的安宁和平静。
所谓个人隐私,简单地说,指的就是一个人出于个人尊严和其他某些方面的考虑,因而不愿意公开,不希望外人了解或是打听的个人秘密、私人事宜。而尊重个人隐私与否,被视为一个人在待人接物方面有没有教养,能不能尊重和体谅交往对象;以及一个社会对公民权益的审视态度与保护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绝对隐私通缉令
【八卦中不能承受之轻】
核心人物:兔唇菲宝宝李嫣
事件链接:媒体对兔唇问题不依不饶
李亚鹏和王菲,从来就是风头浪尖上的无奈人,娱海沉浮,八卦人生。绯闻,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不能缺少之重。
幼儿何罪?只是仍是襁褓中的小李嫣,在长大后的日子里,究竟该如何以微笑去面对自己的过去,谁对她正常的人生负责呢,谁又负得起这个职责呢?媒体吗?
愤慨,再愤慨!媒体的良知哪儿去了,大众需要怎样的娱乐!只是,当我们义愤填膺地指责着媒体良知的同时,不也睁大好奇而麻木的眼睛,对媒体推波助澜并津津乐道着嘛。我们的良知又哪儿去了?
【谁动了他的隐私】
核心人物:铜须&幽月儿
事件链接:一封子虚乌有披露婚外情的帖子,引发了对“铜须”道德的集体大声讨
毋庸置疑,2006年最火爆的帖子,是———“魔兽世界”中,ID为“仙子可儿”的妖妖战士披露妻子幽月儿和网友铜须婚外情的一篇名为《一个让你更珍惜爱人的理由》帖子。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所谓正义感的驱使之下,铜须的真实姓名、学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都被公布在网上。网络谩骂转战现实生活。个人隐私,尊重他人的权利,所有的一切,都被正义驱使下的愤怒遗忘了。
当铜须的生活被彻底颠覆时,事件的始作俑者也承认了帖子的内容大部分为杜撰。在这里,我想要说的是,当个人隐私触动了公众道德和公共规范,社会良知该何去何从,我们又该何去何从?我们该如何正确认识及对待别人的隐私呢?谁保护我们普通人的隐私呢?网友的所作所为究竟是正义,是发泄,是无聊,是起哄,还是……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隐私】
核心人物:克林顿
事件链接: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隐私大战,拉锁门事件
尽管沸沸扬扬的拉锁门事件已经过去许多年了,但时至今日,人们仍然对前美国总统克林顿及美丽的白宫实习生莱温斯基的性丑闻津津乐道。
假设,我们暂时抛开社会的道德,抛开家庭的责任,抛开理性和正义。单从感情的角度出发,我们也许会原谅克林顿荒谬,原谅婚外情的背叛。如果仅仅是滚滚红尘中两个痴男怨女,抛开理智和道德的相爱,那么,他们也该千夫所指吗?
但是,事情不是这样的。婚外恋不等于性丑闻。克林顿作为一个政界人物,公众人物,我们当然允许他有隐私存在,我们也可以不去窥探、不去批判他的隐私,但是事情如此微妙,正大光明收着纳税人钱的克林顿和从白宫实习生变为正式工作人员的莱温斯基,这一关系就颇让人玩味。
当个人隐私触动了公众利益,隐私不再是隐私,而变成丑闻,丑闻是可耻的。
蓝晓琥
难玩的游戏
艾小佩(神秘的):作为一个著名的不学无术人士,与非姐姐,你听说过传说中的游戏“真心话”吗?大家交换秘密,一个换一个。
与非(好奇地):香港电视里常看人玩啊,说真心话,可以呀,你要问什么?
艾小佩:我要知道隐私,就是那些最见不得人的东西,一一招来。
与非:你才见不得人呢,我光明正大。
艾小佩(非常诡异地):你和老公上次吵架是什么时候?为什么原因?
与非(生气道):八卦!你为什么就对这些事情感兴趣呢?Next,这个游戏太难玩儿,下个话题。
艾小佩(失望中):就知道你不肯说。
与非:隐私对你来说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吗?每天报纸、杂志、电视,都在说隐私,你还不够啊。
艾小佩:正因为这么多隐私的存在,我才发现原来每个人的秘密都那么多,哪个人表面上都装得人五人六,其实都是假的,想探听他的隐私啊,等着酒后吐真言吧。
与非(不屑):酒后就知道是真的啦,有的人撒谎撒成习惯,酒后———你瞧瞧马屁精们喷着酒气如何阿谀,就知道“酒后吐真言”是何其荒谬的事情了!
艾小佩(失望地):那只好看私博了!
与非:不见得,现在博客也数点击率了,很多人为了名利,都在故意编造隐私请君入博啊!
艾小佩(大声道):过分。
与非(滔滔不绝):隐私是很大的一个天平砝码,在一定程度上衡量着名人的诚信、普通人的内心。就拿朋友来说,有时都要靠能聊多少隐私来衡量关系的密切程度。咱们这么近,说吧,妹妹,最近怎么了?
艾小佩(低头羞涩):嗯,我告诉你,我恋爱了。可是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前几天我跟他吵了一架,现在也不知道他生不生气了。
与非(深沉状):为情所困呢,妹妹,想知道他怎么对你,现在给他一个电话啊,有什么想法就对他说出来……
艾小佩(乖巧地):嗯……
与非(继续深沉):他今天穿了件白衬衣,下午还给你短信……
艾小佩(猛惊醒):啊,你怎么都知道!
与非(哈哈大笑):你博客里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写着嘛!
艾小佩:隐私,我的隐私(向与非扑来)。
非常佩
很多明星用“亲身经历”诉说着“隐私”被曝光之苦,如果这件事从正面寻找意义的话,我们不妨这样理解,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更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隐私权不是保护伞
如今这世道,做名人难,做走风流倜傥路线的名人更是难上加难。
在香港的娱乐周刊接二连三登出明星私密照片之后,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向香港立法院提交提案,要求限制偷拍。消息传出,演艺界一片掌声,而香港的娱乐媒体叫苦不迭。
舆论对“狗仔”骂声一片,赞成立法保护明星隐私的呼声大涨。
然而,媒体的报道权和公众的知情权紧密相连,而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他们要比普通人享有更少的隐私权,这也是共识。如果过度限制媒体的报道权,那么隐私权就很可能成为公众人物藏污纳垢的保护伞。
新闻史上,因为媒体的报道而曝光公众人物不法活动的例子不胜枚举。而当今的娱乐明星对青少年拥有巨大的影响力,他们的不端行为会成为不良榜样,这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
如媒体报道,某香港喜剧明星在上海传出嫖娼事件,多名明星足球队员被曝在新加坡夜店寻欢。媒体的监督,可能是对他们最大的约束。这也是做明星必须付出的代价。很多艺人成了八卦周刊的牺牲品,但不能让媒体报道权就此成为这一事件的牺牲品,用最老套的话来说,不能因噎废食,因蹶却步。毕竟还没开的花,结不出有毒的果。
公众人物
在爱与尊重中平衡
夫妻间是否应该有个人隐私?我的看法是:应该有———应该尊重对方的隐私权;不应该有———不应该有太多事实上的隐私。
有时候,一个人会有向人倾诉内心的愿望,但这种愿望的发生往往取决于特殊的情境和心境,尤其强求不得。夫妻间最严重也最可笑的侵犯莫过于以爱情的名义,强求对方向自己敞开心灵中的一切。可以断定,凡这样做的人皆不知心灵为何物。真正称得上精神伴侣的是那样的夫妻:他们懂得个人心灵的自由空间的重要,比如说不会要求互相公开日记或其他的私人通信。
我承认,夫妻间有太多的事实上的隐私绝非好事,它证明了疏远和隔膜。好在隐私有一个特别的性格:它愿意向尊重它的人公开。所以,在充满信任氛围的好的婚姻中,正因为夫妻间最尊重对方的隐私权,事实上的隐私往往最少。
夫妻之间
不仅仅因为变态
在最先的时候,其实是没有“隐私”这种东西的,一个部落里,大家一起吃饭一起劳作一起睡觉,真可以说得上“身外无物”,又何来隐私?渐渐地,人们从群体分离出来,有了自己的家。家里的东西不管多与不多,总是自己的,为防止别人觊觎的缘故,首先就是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少、有什么东西。我认为,“隐私”就是这么来的。然后,大家形成了共识,那种想知道别人家里有什么的念头,我们一概说是不道德的。社会越来越发展,可以称之为隐私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到今天,凡是属于个人领域而不与公共利益相抵触的事情,几乎都可以包括在内。不仅制定法律保护,对别人隐私过分热情的人,我们一概称之为“变态”。
其实,做出这样的道德判断是非常容易但也是非常简单的。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我们对它进行科学分析的脚步。我们必须弄清楚的是,既然是“不道德的”,为什么偷拍类网站点击率高居不下,《东周刊》《一本便利》那样借明星隐私招揽看客的杂志大行其道?
有个网站曾做过一个调查,6000多人里,60%以上的人“喜欢偷窥别人的隐私”,据说这会带来“很刺激的感觉”,而只有15%的人认为偷窥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而“从来不去做”。当“变态”的人都超过了60%,变态还是变态吗?
当然,也有些人说,窥探别人隐私的心理基础是好奇。可我们又为什么对别人的事情好奇呢?如我开头所说,刚开始人们是紧密相连不分你我。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和人的距离才越来越远的,而作为群体性的动物,任何人都不能脱离他人而存在,虽然人通过他人认识自身并与他人分别开来,但当他成功地从群体中独立出来之后,那种与群体分割而带来的孤独感也给他带来巨大的恐慌,他不了解别人,所以也无从认识自己。他感到自己游离于社会,他觉得自己无所依靠。他想做独一无二的“那一个”,但又害怕自己是有异于常人的“那一个”。所以,他迫切地想知道别人如何生活———尤其是,在大家都看不到的地方,而公众人物首当其冲成了受害者。
这并不是为窥探隐私者张目,只是揭示一个被忽略的事实,在原始或者独裁的社会里,是没有隐私的,而在一个对别人隐私趋之若鹜的社会里,说明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已经远到非正常手段难以接近的程度。如何能把对别人的关注,控制在好奇心而不是心理疾病的范围,则有待于人们之间沟通的加强,单纯地批判斥责又何益于事!
申屠道
答案飘荡在风里
电影《花样年华》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结尾:“多一张船票”的周慕云最终没有等到苏丽珍,忧伤地对着一个树洞喃喃而语,然后静静地离开……
看到这儿,绝大多数人都会情不自禁地想:周慕云对着树洞说了些什么?那个树洞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在这里,树洞成为一个包裹秘密的“壳”,而秘密则成为永远的“秘密”。
某一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无意间竟变成了一个有着强烈探知欲望的猎奇者,变成了一个居心叵测心怀鬼胎的偷窥者,变成了一个狂热追逐秘境的狗仔队,怎么就那么想知道别人的秘密,怎么就那么想探究别人的隐私呢?
不是吗,周慕云与你何干?苏丽珍与你何干?偷情者与你何干?暧昧者又与你何干?就连那个树洞,以及树洞里的秘密,也是属于别人的,关卿底事,与尔何干?
由此我发现,现实生活里,其实每一个人都是偷窥者,无论你承认与否。东家长西家短的坊间闲话是一种草根偷窥,舌根嚼烂传播的是身边熟人的秘密。高峰私生子小菲女兔唇等私密生活曝光是一种名人偷窥,大肆铺陈渲染无非是要满足大众的隐秘心理。而我们,更多时候对此津津乐道乐此不疲,自然而然地便闪到别人背后,瞪着一双大眼睛兴奋地看着,扮演着隐私偷窥者的角色,浑然不觉。所以,谁也甭装正人君子。
从心理学上看,人这样做,更多时候是为了满足一种好奇心。就像《金瓶梅》里说的那样,“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其实这里面并不是谁不如谁的问题,而是偷不着得不到的东西往往最具诱惑,成为人们难以满足的欲壑之源。
麦当娜曾说“只有脱去衣服,我才感到自己的存在”,对偷窥者来说,只有脱去别人的“衣服”,才能真正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舒淇曾说“我要把脱掉的衣服一件一件穿回来”,对被窥者来说,转身之间,说不定就又变成了一个偷窥者。二者没有距离,没有界限。
于是,我们总想把别人的秘密看更久一些,挖更深一些,寻更多一些,放更大一些,用渴望之中意料之外的“答案”滋润内心的“野草”,任其在不为人知的世界里“疯长”,然后一把火烧掉———别人或是自己。
当然,这是隐私,你无权过问,只能偷窥。
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周慕云留在树洞里的秘密其实很简单,或许只有三个字———我爱你!
这也许就是一段隐私的全部“答案”,简单,又不简单。而“答案”,已经全都飘荡在风里。
马建国
绝对隐私通缉令
【集体伪裸体狂欢】
核心人物:博客达人
事件链接:博客上真真假假的隐私
“嘘,这是个秘密。”我们每个人都有秘密,秘密就是所谓的隐私,隐私让我们拥有安全感。如果说安顿《绝对隐私》中的那些故事,还属于小范围裸奔行为的话,那么博客的出现,为我们缔造了一个集体裸体狂欢的沸腾盛事。
众所周知,博客就是网络日志,但究竟又有多少人真正将博客定义为“日记本”呢?每个人都有隐私,每个人都存在自我保护意识。所以,我认为所谓日记,一旦公开就丧失了一定的真实性,这是必然。
博客时代不是裸奔年代。博客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博客中存在着一定的隐私,这些隐私基本分两种,一明一暗。那些无足轻重、无关痛痒的生活小细节属于明隐;那些揭露不为人知的惊天大秘密的属于暗隐。
明隐博客里,你可以看到主人笑靥如花的真实面容,你甚至可以按图索骥寻到主人的真实身份,但你永远无法窥探到主人内心深处最生动的秘密。暗隐博客里,你可以看到一些惊天动地,肝肠寸断的秘密故事,看到人性最真、最纯、最劣的部分,但是你的代价是,永远无法看到博客背后那张主人的脸和身份。
大多数时候,我们都不会让自己赤裸裸。这是———游戏规则。
【我的隐私凭什么你做主】
核心人物:木子美
事件链接:木子美的《遗情书》背后的道德大声讨
“我的隐私,究竟,关不关你的事情”,这是个问题。
首先,我不得不承认,木子美是勇敢的,在人言可畏的今天,勇敢地上演了一场网络时代的裸奔。真实的身份,裸露的照片,赤裸裸记录性爱的文字。曾经的浪荡的木子美骂声连绵,现在的从良的木子美渐渐被更多的人遗忘。
木子美在博客上的性爱文字,究竟触动了谁?廉耻的心?道德的底线?公众的利益?社会的约束?大众的规范?网络世界的自由和现实生活的限制再一次响亮地冲撞的时候,许多年前的木子美一定被一浪高过一浪的指责和咒骂冲得无所适从,我的隐私,我为什么就不能做主呢?
这,也是个问题。
【谁点燃了那把火】
核心人物:窦唯
事件链接:窦唯大闹《新京报》
许多年前,他是黑豹的主唱,长发,桀骜,冷着眼睛,声嘶力竭地唱着迷茫与挣扎。一把吉他千里走单骑,一嗓定江山。
只是,现在那个专注于音乐的他“疯”了。他大骂王菲、李亚鹏,大骂高原,大骂丁武,他大闹《新京报》,他火烧私车。
面对“烧车门”孰是孰非的众说纷纭,忍不住质疑:作为一个明星,一个公众人物,难道将自己的隐私放大再放大,曝光再曝光,公布再公布,也属于工作的一个必要范畴吗?明星究竟有没有所谓的隐私权?谁偷走了他们的隐私,谁又来保护他们的隐私?八卦的底线在哪里?生命的尊严和生活的压力,孰重孰轻?谁点燃了那把火?
蓝晓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