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6次违法邮寄药品
本报9月7日讯(记者 王晓娟) 夏县一个肿瘤门诊部,竟违法向省外患者邮寄药品制剂80多瓶。今天,省食药监局通报了这起案件。
8月份,夏县食药监局接到运城市食药监局批办函,有群众举报夏县某肿瘤门诊部向患者邮寄药品,患者服用后无效,怀疑是假药。
接到批函后,夏县药监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经
查,该门诊部向患者使用的药品是原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制剂,确有向该举报人邮购制剂的违法行为。经进一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截至今年8月,该肿瘤门诊部先后6次向安徽、山东两地患者违法邮寄制剂81瓶,违法所得7290元。
药监人员介绍,该门诊部邮寄制剂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遂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2倍罚款,罚没款合计21870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