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6日讯(记者 郭卫艳) 北京两名女子在太原以办理可透支信用卡为名,骗取了20名受害人的4.64万元。今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1个月、处罚金两万元。
去年9月,北京女子王燕和宁虹用他人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等资料,在北京办理“北京融金恒信投资咨询中心”的营业执照。10月初,二人
来到太原,在省城多家媒体刊登“专业贷款”广告,承诺能办理可透支信用卡,骗取受害人姚某等20人的人民币共计4.64万元。
法院认为,王、宁二人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破案后,王、宁二人的家属退赔受害人6万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