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  | 国际 | 国内 | 山西 | 太原 | 地市 | 社会 | 视点观察 | 舆论 | 体育 | 图片新闻 | 政务动态 | 理论文摘 | 媒体
 【时尚·生活】  | 旅游 | 娱乐 | 情感 | 时尚 | 休闲 | 女性 | 健康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生活提示 | 家电 | 逸趣 | 法治
 【科教·文化】  | 阅读 | 文化看点 | 经典山西 | 黄河文化 | 艺术人生 | 史海钩沉 | 收藏 | 老西儿 | 教育 | 连载 | 环球
 【财经·纵横】  | 证券 | 财经新闻 | 聚焦山西 | 谈股论经 | 百姓理财 | 创业 | IT产业 | 通讯 | 前沿消费 | 农业
 
互联网 站内  
 山西新闻网首页 >> 太原新闻

游太原利益受损谁帮维权?


(2006-09-01 02:41:01)

以下注意事项及投诉电话要记清

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薛皓中)在旅途中,游客权益受损后,由于采取维权措施不力,常常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又一个“黄金周”快要到了,为此,太原旅游局在昨日召开的行风评议活动中,对游客在旅游中的吃、住、行、游、购、娱方面如何合理维权做出详细注解。

就餐方面,如饭菜标准低于旅游合同约定标准的,游客要向旅游管理部门反映(0351-4070551);饭菜卫生出现问题,应向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反映(0351-5625133);如遇到饭菜价格存在问题,应向物价管理部门反映(12358)。

住宿标准低于旅游合同约定标准,星级酒店的实际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游客应向旅游管理部门反映。

旅行社在用车方面如果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降低车辆服务标准,游客要向旅游管理部门反映;如果是旅游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运营标准的,则应及时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反映(0351-4170640)。

游客在景区(点)发生事故,应及时向景区(点)或其主管部门反映(市文物局0351-6020538;市园林局0351-2020427)。如果因旅行社的过错行为造成的事故,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在旅游购物中,如果导游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增加购物点或强行要求游客购物,应向该旅行社或旅游管理部门反映;购物中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应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映(0351-4293749);出售商品时无明码标价,应向物价管理部门反映;属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12315)。

游客在旅游中参加娱乐活动一定要先问清价格、内容,是否有附加项目。如发生问题,应向文化娱乐管理部门反映(12318);如发现导游强行要求游客参加娱乐活动时,游客要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反映。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闫芳芳)

 ■ 新闻排行

·毛泽东诗词邮票珍藏册首发
·好人好事:上月热线主旋律
·房地产物业管理成“被告”
·纪监委成立行政效能监察室
·我省发行第四期凭证式国债
·加息绊住山西银行放贷脚步
·基层检察院圴配齐办案用车
·商务部与晋冀共建信福工程
·太钢牵手中国发电设备巨头
·太原组织人事干部上海取经
·游太原利益受损谁帮维权?
·饭店正装修 突起爆炸声 图
·古城太原奏响“文化”乐章
·41名农民经纪状元披红戴花
·上千箱无主香烟盼“货主”
·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
 ■ 最新专题

·阅读历史
·晋商与西口文化论坛
·混血男儿白露圆梦之旅
·纪念唐山地震三十周年
·走近2006“港洽会”
·2006年建军79周年专题
·2006年七一专题
·聚焦大上海投资新山西
·2006激情德国世界杯
·大型原创音乐剧《天水》
·2006山西晚报高招咨询会 
·世界电信日主题报告会
·第三届地方网联会议
·首届网络媒体山西行
·山西新闻网八周年庆典
·山西晚报读书周
·南极科考山西第一人
·对外开放经济论坛
·走马长城
·山西城市坐标
·2005全球防控禽流感

           ■
 ■ 新闻热线

本网热线:0351-4281495
新闻QQ:76762284
山西晚报:0351-4281222
手机短信报料:天天有大奖
编辑新闻线索内容发送到
048483112(移动用户)86863112(联通用户)
山西法制报:0351-7186617
山西经济日报:0351-4660801

           ■

论坛交流  用户名:  密码:      




山西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文章注明来源:“山西日报、山西晚报、三晋都市报、山西法制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农民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子报,未经文章所注明来源媒体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过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行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保留相关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文章注明来源不属于上述所列媒体的,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
  联系方式:山西新闻网 电话:0351--4281495
 

·国务院新闻办批准函(2001)48号 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经营许可证晋ICP证010003号 ·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 编号:晋B2-20041003
广告热线:0351-4281486、4281490、13327418686 、010-64377402(北京)、13811988686
业务QQ:82977086  新闻QQ:76762284
拨打中国总机4008100100直呼山西新闻网或编辑手机信息“山西新闻网”发送至95001000了解更多本站信息
山西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转载或镜像请先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常年法律顾问:山西启承律师事务所 郭凯律师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