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江国成)财政部24日宣布: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6年凭证式(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400亿元人民币,其中3年期280亿元,票面年利率3.39%;5年期120亿元,票面年利率3.81%。
据介绍,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
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37家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