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近日,全省县乡党委换届结束,各地干部群众一致称好。曾赴几个地市考察的省直一干部的感受更为直接:“现在制度规范了,就没人说情、打招呼,不需要应付复杂的社会关系。加上量化方法科学,考核结果更为客观准确,效率也大大提高了。”记者多方采访得知,如此风清气正决非一蹴而就
,而是近几年来不懈努力的结果。
省委书记张宝顺在谈到干部队伍建设时曾指出: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匡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为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端正的思想根基,有效的制度安排,良好的环境氛围,严明的监惩机制。这是省委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山西的重要一着,也是全省各地近几年的探索和追求。
学习教育坚持不断 扎牢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的思想根基
选人用人要做到风清气正,首先当事主体要有一个端正的思想根基。其中领导干部既是选人用人者,又是被选者;组织工作干部从事此项工作,是具体操作者。要匡正用人风气,做到风清气正,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首先要在思想上过得硬。
解决政治思想、观念形态的问题,学习、教育是重要途径。在这方面,省委始终不渝地抓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并把匡正用人风气、端正用人导向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省委中心组多次组织集体学习讨论,在选人用人方面率先垂范。同时以党校集中培训为主要形式,对省管干部和县(处)级干部分别进行培训。特别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无论是省直部门,还是各个市县,都把“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作为专题,并通过学习、讨论、建章、立制予以保证。
学习教育似乎是虚的,但思想上的收获却是实实在在的。记者前不久采访一位市委书记,他说“选什么样的人、如何选任,用什么样的人、如何管理,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在这个过程中,能否坚持原则,顶住不正之风,不仅是个人思想觉悟问题,更是坚持什么方向的问题”。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入党干什么、当官为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也有了更加深切的认识。
与此同时,对各级组织工作干部也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在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级组织部门开展了“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大家更加感受到肩上责任的神圣。一位从事组织工作多年的干部在学习讨论中谈到:“抵御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组织部门是前沿阵地。而只有我们自身过得硬,才能在实践中行得正。”确实,通过“树组工形象”等一系列学习教育,“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已成为全省组工干部的自觉行动。
规定条例科学严谨 构筑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的制度支撑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用制度选人用人,才能全面、准确识别和评价干部,公正、公道对待干部,防止、杜绝用人失察失误。
毋庸讳言,在以往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欠缺和不足。如片面强调经济数据和经济指标,以GDP增速论英雄,其不良影响有些是显性的,有些是隐性的;又如一味按照票选结果选人用人,生成了互相打招呼、请客送礼甚至花钱买选票的怪现状。
为了纠正诸如此类的制度偏差以及由此滋生的种种弊端,省委遵循中央精神,采纳各个方面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和建议,去年6月28日出台了《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考察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和《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规定》。三个《规定》完整缜密,配套衔接,抓住了推荐、考察、决定3个关键环节,从原则和标准、程序和方法、纪律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63条109项详尽规定;在适用对象上,明确了既管省委,又管市县,省委带头,上下联动,实现整体规范。紧随其后,又配套出台了两个选拔任用省管干部方面的规定;今年初,又出台了关于换届工作纪律的规定。这些制度出台后,省委带头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也认真执行,使各项规定落到了实处。
大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志杰,被高票推选为市厅级正职人选,因职数有限而未能任职,但他仍然认为:“新办法综合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等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用统一标准和共同尺度衡量干部,做到了识人用人的公正、公平。”像刘志杰这样,广大干部群众一年多来感同身受,都说这一系列制度建设抓住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措施硬,办法新,很管用。一些干部群众还致信本报,说从这些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中,感受到了省委匡正用人风气的信心和决心,也看到了多方面的实效。
令人鼓舞的是,省内运用新的综合考评办法选任的300多名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任职后均展示出了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精神风貌,得到了广大干部的认可和信任。
选拔干部公开透明 扩大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的民主范围
去年7月26日,省委组织部召开公选副厅级领导干部动员会的消息一传到忻州,就引起干部群众的热烈反响。次日傍晚,在忻州市和平公园,几位纳凉的老者聊起此次“公选”。原忻州市法院副院长寇敏说:“用人之道在于公。公开选拔,招贤纳才,拓宽的不仅是一条渠道,更是一个导向和方向。另一位姓范的老工人表达了这样的意见:“以前,选官用官和咱没关系,现在咱也有了发言权。当不了裁判,也算个啦啦队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先后进行了七次。去年“公选”是中央颁发专项规定后的首次。为此,省委制定了《关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不仅规定了选拔的办法,而且明确提出今后每年县以上新任党政领导干部要有1/3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两个多月后,这次面向省内外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圆满结束,23名干部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在这一进程中,自始至终贯彻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放松,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公开公选工作程序,更加充分地让群众参与,确保干部选任工作中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在9月30日召开的进入公选考察范围人员座谈会上,拟任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副主任的傅银瑜一表心声:“开始,我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但随着笔试、面试的进行,我的自信心也越来越足。公选结果公示后,周围的干部群众都说这很公正,他们以后也要参加公选。”
在省委的带动下,各市县也依规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了454名领导干部,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纪律监督惩戒并行 强化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的警示效应
“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这句顺口溜直指“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腐败现象,反映了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深恶痛绝。要剪除这一腐败毒瘤,就必须有严明的纪律、有效的监督和惩戒的铁腕。
县乡党委换届波及全省,必须用严格的纪律防范不正之风,保证循序进行。为此,早在去年8月省委就下发通知,严禁各地在换届前大范围、成批量调整干部;换届期间,省委又多次提出要求,并明确领导干部必须做到“20个不准”。在具体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严格执行规定纪律,特别是严防“走风漏气”现象,严查“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严禁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情况,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公开选拔干部也会有不正之风的干扰,为此就需要借助党内、党外以至舆论、社会的监督。在去年进行的3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中,省委特邀中央驻晋和省内的20多家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及时把主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向社会公告,并在新闻媒体公布七大纪律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方和干部群众的监督。“阳光操作”、公开监督,保证了选拔的公平和公正,全过程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纪律再严,监督再紧,也总有人铤而走险、顶风违纪。针对这种情况,省委近些年加大了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跑官、要官的不但不提拔,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受贿卖官和行贿买官的从严惩治,查处不力者也要追究责任。就拿人称“卖官书记”的武保安来说,任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不过一年零一个月,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先后29次收受人民币88.8万元,为28人在职务提升、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案发后,武保安被免除职务、开除党籍;并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一系列惩诫“组合拳”,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净化了用人风气,理所当然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山西要实现崛起,需要大批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引领。但由于种种原因,不正之风总是要侵袭我们选人用人的过程,使得匡正用人风气、端正用人导向成为我们常常要面临的一个任务。可喜的是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不正之风正在知难而退,风清气正的局面正在回归。我们相信,这个转变还在继续,今后的景气将会越来越好。
本报记者胡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