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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干个体可免交不少钱


(2006-08-14 02:57:51)

同时,下岗失业人员也可享受同样的优惠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刘捷) 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究竟有哪些费用可以减免?本报近日来接到很多类似的咨询电话,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根据省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劳动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经收费单位审核无误并备案后免交有关收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向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经收费单位审核无误并备案后免交有关收费。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即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5年年底前核准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经营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验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医疗机构校验与评审费;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劳动就业管理收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取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定点证工本费;商务部门收取的屠宰定点许可证工本费和酒类批发许可证工本费;旅游部门收取的旅游定点服务单位证(牌)工本费;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书刊发行及印刷业市场管理费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文物部门收取的文物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文化部门收取的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省政府以及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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