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挂牌督办的“6·15”特大跨国偷渡案14日一审宣判,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处组织偷渡团伙头目宋春光有期徒刑7年,罚金18万元,判处宋春峰有期徒刑8年,罚金20万元,这一团伙中另有8人同时被判刑。
2005年,宋春光在某国留学期间,偶然得知组织偷渡活动非常赚钱。为了打通这条生
财之路,他让弟弟宋春峰与同乡孙日天常住北京,花重金买通了某国驻华大使馆工作人员,在大使馆对出国人员面试审核时暗中作弊,蒙骗过关。2005年3月至5月,先后组织10省17县市91人分4次偷渡出国。
2005年6月15日,山东省威海市公安边防支队接到举报后,成立专案组,经过6个多月的侦查,最终将15名涉案人抓捕归案。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