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据《北京晨报》昨日报道:8岁进入中国杂技团、从事了20年杂技表演的女孩小静,因其高难度的“花盘小顶倒下”而两度夺得全国杂技比赛金狮奖\(国内杂技界最高奖金奖\。可是,她在一次国外公演中腰椎意外损伤致残,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杂技团不但拒付医药费,还将她提前解聘。
这是一场普通的劳动人事纠纷,依法提起劳动人事
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都是小静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不过,在这个看似寻常的纠纷背后,隐藏着一个被人们忽视许久的问题:还有多少杂技在摧残孩子?
我不喜欢看杂技,尤其不喜欢那些据说荣获过国内、国际大奖的杂技项目;因为那些项目往往是高风险、高难度的,而表演者多是未成年人。每当看到这些动人心魄的精彩节目,我都要替那些稚气未脱的表演者捏一把汗,生怕他们一不留神受伤。其实,我也明白,在他们走上这个舞台之前,恐怕早已是伤痕累累了。
杂技是一门古老的艺术,也是民族的瑰宝。这些年来,杂技工作者推出了许多优秀的杂技节目,也为我国在国际上赢得了不少荣誉。然而,我不知道,在那些精彩的节目和耀眼的荣誉背后,还有多少孩子经历过或正经历着小静那样的遭遇?我不知道,那些严酷的、超出普通成年人承受极限的训练,会给那些孩子的身心造成怎样的伤害?我不知道,除了极少数幸运儿,那些离开舞台的孩子到哪里寻找自己的未来?
勇攀艺术高峰也好、为集体争荣誉也罢,这些美好的字眼都不能遮蔽杂技演员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何况他们大多还是一个孩子!他们的身心健康需受保护、他们受教育的权利不容剥夺、他们不应被置于生命危险之下———维护他们的权益是所有人的责任。
毛飞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闫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