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讯(记者 龙艳萍)前不久,新兰路的窨井又“吞”了路人,受害者李女士气愤不已:“我该向哪里讨公道?”
据李女士讲,5月29日早8时,她骑车途经新兰路卫星制药厂附近时,为了躲避迎面驶来的大卡车,她急忙往路边靠,没注意路边张了嘴的窨井,连人带车栽倒。李女士掉了两颗牙,下巴划了个大口子。她告诉记者,新兰
路上,光她上班经过的一段路就有4个下水井张了嘴。
车轮陷入下水井、行人被吞的意外经常见诸报端,但省城一位资深律师表示,在自己执业期间尚未受理过此类诉讼。诉讼成本高、证据组织困难等导致很少有受害者和下水井“过不去”。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董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