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5日讯 (记者郝娟)占全省总人口58%的农村居民每年花的钱还不足全省总量的40%,城乡消费水平逐年拉大,这是山西省统计局最新一项调查的结果。
统计数据显示,1997年,我省农村市场(县及县以下)零售额占全省零售额的比重为45.3%,到2000年下降为41.3%。随后,这一数据下降速度加快,2001-2004年分别为39.9%、39.8%、35.4%、34
.4%,仅2005年略有回升,所占比重为35.6%。
另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的一项调查,2005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6342.63元,农村居民仅为城镇居民的29.6%。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比已由1985年的2.0∶1扩大到2005年的3.4∶1。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白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