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3日讯(记者王冠兴)今日,省环保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省级生态文明村”的创建活动。
3年没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未发生刑事案件,村干部无违纪行为的村庄才有资格参加评选省级“生态文明村”。
评选标准十分严格,要符合省级生态文明村的多项标准才能最终胜出。其中,包括村里饮用水卫生
合格率达到100%,村民人均年纯收入要不能低于3000元,工业污水处理也是100%,而生活污水处理率同样不低于60%。最为重要的是要求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人畜分离,粪便无害化处理。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白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