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里,他将汽油泼在妻子身上
本报5月22日讯(特约记者吕乃成 特约撰稿人杨晓朋)今天上午十点左右,在盐湖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五楼发生一起纵火伤人案,一名女当事人被烧伤。
事情发生在上午十点左右,犯罪嫌疑人胡元红前两天接到盐湖区法院的传票,他妻子起诉与他离婚,但胡本人并不愿意离婚。今天上午,他携带一桶汽油来到盐
湖区法院,在五楼楼梯口等妻子李某。当李某来到五楼时,胡元红将汽油浇在李某身上并点燃,李某身上的火被闻讯赶来的法院工作人员扑灭。胡元红后被法警扭送到刑警二队。胡元红告诉记者,他这样做是为了吓唬妻子,阻止妻子与其离婚。目前胡元红的妻子李某在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白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