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7日讯 (记者程洁)今日,省教育厅发布消息,在今年我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中,将取消对申请人员的身高、体重限制。
省教育厅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取消对申请人员的身高、体重限制。
太原市内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山西医科
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体检;长治市内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和济医院体检;其余太原市外高校应在学校所在地市级医院体检。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