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昨日通报爆炸事故情况,并决定5月8日起开展民爆物品安全整治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王巍)今年以来,我省已发生爆炸案件和事故7起,造成53人死亡,40人受伤。爆炸案件起数同比下降了12.5%,死伤人数却上升了12.8%和37.9%。今日下午,省公安厅通报了上述情况,并决定从5月8日起用5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民爆物品安全整治
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是:涉爆犯罪突出、爆炸事故频发的地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的地区,已经形成事实上的非法制造、贩卖爆炸物品“地下窝点”和“黑市场”的地区,私挖滥采矿产严重的地区。省公安厅将把忻州市、临汾市、吕梁市、太原市作为重点整治地区。而专项行动的重点单位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煤窑、矿山、采石场等使用爆炸物品较多的单位;煤窑、矿山、采石场等周围居民区、废弃仓库等管理“盲区”。
附7起典型爆炸案件
■1月19日,高平市龙渠村一型煤厂非法制造炸药发生爆炸,14人受伤。
■1月25日,临汾市尧都区东赵村南发生爆炸,3户两层住宅炸塌,3人死亡,4人受伤。
■2月3日,蒲县克城镇连捷山村刘家喜家发生爆炸,房屋倒塌,6人窒息死亡,1人受伤。
■2月5日,汾西县和平镇杨庄村村民任瑞生家中发生爆炸,5人被炸死,1人被炸伤。
■4月10日,原平市大同煤炭集团轩岗煤电公司职工医院二层车库楼发生爆炸,车库楼被炸毁,死亡32人,受伤人员19人。
■4月22日,临汾市襄汾县古城镇吴村一村民家中发生爆炸,4人死亡,1人受伤。
■4月28日,临汾市洪洞县堤村乡李村李小千家中发生爆炸,3人死亡。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白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