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再次到来,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环境”。

工商人员现场受理投诉
省政府打假办联合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农业、烟草专卖、物价、旅游、出入境检验检疫、通讯管理、盐务、公安等部门在太原南宫广场举办大型“2006年省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同时,全省各市县也在当地举办了丰富多采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早晨7点开始,就有单位陆续到达指定地点。8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正式开始,九点左右前来投诉的消费者多起来。记者绕活动现场转了一圈,发现今年我省3·15活动的热点是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药品和房地产。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遇到了这样三位投诉者。

优派对业主代表现场维权
投诉者一:优派对全体业主
投诉内容:优派对全体业主用辛辛苦苦大半辈子攒的血汗钱,从开发商手里买回了房子,同时也开始了他们“幸福”的烦恼。业主和开发商定立的合同中规定:购房者晚交款,每逾一日按逾期交付款项的0.1%支付违约金,而开发商晚交房,每逾期一日,按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这是不平等合约。开发商收取了全体业主的暖气入网费,国家政策规定这部分钱是由开发商承但。开发商原先承诺的花园、草坪还有停车场在交房时并未兑现。
受理投诉单位:省委副秘书长
处理意见:15日内给予答复,年底拿出解决方案

贾先生希望在现场能够解决问题
投诉者二:贾先生
投诉内容:他与2004年8月以分期付款方式向山西乐家红龙汽车连锁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35000元的吉利豪情牌汽车,并与2005年2月28日向卖车方交清了全部购车款。根据合同约定,山西乐家红龙汽车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应将车款交到贷款银行中国银行杏花岭支行(鼓楼支行),并为贾先生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山西乐家红龙汽车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在收到贾先生付款后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一直未给本人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贾先生多次催促该公司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款,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该公司人员却一直推脱不给办理。
受理投诉单位:太原市杏花岭区工商局
处理意见:一周后给贾先生答复

陈先生接受记者的采访
投诉者三:陈先生
投诉内容:太原某报纸刊登治疗糖尿病的虚假广告。“病情轻重服药5-7天都有明显效果,2-3疗程,胰岛组织都能恢复正常功能,使血、尿自然平稳地下降到正常值,各种并发症消失,愈后不反弹。服用此药且不需控制饮食”,这是广告中的一段。陈先生认为象这种虚假广告如果是街头小报的内容,也就不过问了,但他认为该报纸是太原市的权威媒体,不应该登载这种广告。
受理投诉单位:太原市杏花岭区工商局
处理意见:建议到该报纸所属的集团纪检处申诉
其实,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时他们很难辨别真假、是非,消费者也不可能每次消费都带上专家,也不可能消费之前先去检验一下,再决定是否消费。这时,普通消费者又能奈商家几何呢?消费者除了找消协投诉之外,更希望诚信永存。媒体便责无旁贷地向社会呼唤诚信了。诚信是一个行业自律问题。市场需要诚信,企业需要诚信,消费者更呼吁诚信,为消费者营造诚信的消费环境成为时下消费市场亟待突破的瓶颈。

胡苏平深入活动现场解决疑难问题
上午11时左右,胡苏平副省长深入活动现场解决疑难问题,同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请问胡省长,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省政府有哪些措施?
胡苏平:省政府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措施:
1、进一步引深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打假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将由政府打假办牵头,工商、质监、卫生、农业、食药等部门参与,建立健全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重大信息交流、重大活动协同工作机制。构建政府维权协作机制,形成执法监督合力。
3、充分发挥消协、质协等协会在消费维权中的作用,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据不完全统计,3·15当天,省政府打假办共接待申诉10310人次,受理申诉案件459起,现场解决申诉285起,申诉解决率62.1%。
山西新闻网记者 郭亚婷 孙竹君 崔涛摄影报道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