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地税局李九龙来信反映:当前,房屋出租非常活跃,然而由于管理不到位,职权不分明,造成许多税收方面的漏洞。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五方面:一是将房屋租赁合同改头换面为房屋管理协议,租金收入改称为管理费,从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二是故意将合同金额缩小,签订内外两份合同,以假合同欺骗税务机关;三是没有统一的专
用票据,缺乏规范化管理。一些承租户在支付房屋租赁费后,往往得到的是一张普通收据,造成税收流失;四是部分单位无视会计制度的规定,取得的租赁收入不入账,直接进入本单位“小金库”,用于各类招待、福利开支,偷逃国家税款;五是部分单位采取不收租金的方式进行房屋租赁,让承租者负担本单位的各种招待开销及福利开支。针对这种现象,呼吁基层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税收管理,减少该项税款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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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