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12万元
本报12月21日讯 (记者李吉毅)晋城市检察机关今天证实,原晋城市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梁有富因涉嫌受贿12万元,213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
7月份,原晋城金驹集团王台煤矿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晓山因侵吞集体资产2000万元,受到晋城城区检察机关审查。据马晓山交代,他在办理沁
水县岳城煤矿采矿权延续手续和该矿违法占地过程中,曾向原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梁有富行贿3万元。7月28日,梁有富被依法逮捕。检察机关搜查梁家时,查出57张存折,存款金额达240万元,另外还查出大量名烟、名酒和其他纪念品。经沁水县检察机关查实,梁有富共收受贿赂12万元,另有213万元来源不明。目前,梁有富已被检察院起诉。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白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