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为恶一方 七项罪名加身
本报12月20日讯 (记者郭卫艳)今天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的一张布告,吸引了不少市民围观。布告显示:省城最大涉黑案主犯“三马虎”今日被执行枪决。
“三马虎”,本名李满林,化名李华柱,1968年出生于太原市。1988年,李曾因流氓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李不思悔改,
自1990年开始,纠集了许多刑满释放、解教和有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开设赌局、聚众赌博以聚敛钱财,逐步形成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有明确的领导和分工,长期在太原市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期间,“三马虎”更是以黑社会老大的形象,在省城横行一时。
2003年底,“三马虎”被押上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被告席。法院一审后,以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赌博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依法判处“三马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00万元。
收到判决后,“三马虎”提起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以上7项罪名,依法判处“三马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白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