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内容: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情况:今年7月和11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最低工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同时公布各地、市、县劳动保障系统举报电话。发现没有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的单位,检查组已经勒令其限期整改。
19岁的王丽来自临县,今年年初经人介绍在一家火锅店打工。“老板开始说是管吃管住,每月
给我们400元的工资。没想到,我们住的地方又潮又烂,还要经常加班,却不给加班费。后来因为挣钱太少,我就不干了,但是工钱并没有全部结算。除了被扣的钱之外,还有8月、9月的工资老板总是拖着不给。后来朋友告诉我,太原市的最低工资应该是520元,于是,我来到太原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现在,王丽不仅拿回了自己的700余元钱,还按照最低工资补足了4个月的差额480元。
据悉,太原市劳动部门近日在对全市抽查的4000户企业中,发现本市正规的大中型私营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和最低工资制度的情况较好,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合同的执行率超过了93%。对于流动性较大的中小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国有困难企业等单位从业人员,他们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有人举报,劳动部门一定百分之百地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或者补足差额。
省劳动保障厅工作人员称,从1995年开始,最低工资标准先后做了四次大调整,并纳入省政府必办的实事,就是要把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抓细抓好。今年7月和11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最低工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同时公布各地、市、县劳动保障系统举报电话。对于发现没有落实的单位,检查组已经及时向各单位下达了通知,并限期整改。两节临近,政府要求必须一户不漏地保证劳动者拿到工资。劳动者自己也应该及时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任志霞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