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玉花)只因向同学的母亲借钱遭到拒绝,竟残忍地将同学的母亲杀害。3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9岁的刘阳死刑,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74529.5元。
2005年1月12日晚,就读于省城某技校的杨某发现家里的防盗门未关,进家后看到客厅的地上有一块沾满血迹的木板和一把剪刀,厨房和卫
生间地面上血流遍地,大卧室双人床的褥子和床板有动过的痕迹。万分惊讶的他掀开床板一看,顿时震惊了:母亲浑身是血躺在里面,已经死亡。
而向母亲下手的,却是他在技校的同学刘阳。法院审理过程中,刘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1月12日上午,他来到杨某家中,向杨某的母亲韩宝珍开口借钱未果,就产生了把她打晕抢她的手机的念头。后来趁着被害人准备外出穿鞋之机,刘阳用拳头打她的脸部,在遭到反抗后,先后用厨房内的剪刀、案板、菜刀向被害人的颈部猛扎、猛砸、猛砍数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随后,刘阳抢走一部手机和300元现金,将手机销赃后得赃款310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网络编辑:白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