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腌藏男友尸她说因为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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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4 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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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姜小芹,将再次站在沈阳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5月2日晚10时许,在被告人姜小芹的租房处,姜小芹与其同居的李勇发生口角,被告人用木棒猛击李勇头部数下,又用刀割其双腕,致李勇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次日,姜小芹将杀人现场整理、破坏。李勇姐姐说,2002年8月,他们在大东区李勇的出租房内闻到一股刺鼻的腐臭味道,屋内墙壁新粉刷过,地上摆放着敌敌畏的瓶子。随后他们报警。公安机关在床与窗的夹缝间找到了李勇的尸体,现场刑警都惊呆了:李勇的尸体被五六袋精盐腌着!由于时间太久,已经皮革化。
沈阳中院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一审认定姜小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姜提出上诉。2005年与2007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今年1月16日沈阳中法第三次开庭,但没有宣判。
今年1月16日的开庭中,姜小芹仍然表示,自己没有杀男友,自己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是瞎编的。她说,他们感情一直很好,处理尸体是为了与自己相爱的男友一起殉情;粉刷房子是想与爱人死在一起时,环境更好一些。她还说,由于自己太爱李勇了,怕爱人的遗体被火化,所以没有报警,“也许我的行为不合常理,但不管你们怎么想,我真的没有杀人。”
(文中人物为化名)(张淑兰荐自《法制文萃报》0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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