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事类的大型电视连续剧当中,情节是很重要的。没有了情节,就没有了故事。所以,重视情节的设置、发展、连续、出奇,本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情节设置须有据,发展须有序,连续须有脉,出奇须有理。总之,要遵循规律符合逻辑。如果因为设情节而致悖论,形成了悖论情节或曰情节悖论,那就走入歧途了。遗憾的是,我国当今的大型电视连续剧群体,因为普遍贪大求长,情节问题真的成问题了。
关于这个问题,还是让现实来说话吧!
有一部大型电视连续剧,是写冀中抗战的。剧中一位抗战干部被日伪俘获了。为营救他,其他的英雄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将汉奸翻译官的父亲抓获作为人质,交换被俘的抗日干部。翻译官用自行车驮来一个大箱子,说里面是用来交换他爹的被俘抗日干部。抗日英雄们居然看也不看箱子里面是什么,就把人质给放了。等到翻译官和他父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那些抗日英雄们才想起来打开箱子。直到这时,才发现箱子里不是被俘的抗日干部,被涮了!这不是连小孩子都不会出现的大笑话么?!这种悖论情节带来的效应是什么?人们可想而知。
还有一部大型电视连续剧,是写情报战的。我方为获取敌方的情报,选了一个耳力极强的盲人来进行监听。为了让盲人安心为我所用,领导居然把一位烈士遗孤许配给他当了老婆。盲人不懂房事,却闹着要孩子。天真的遗孤没办法,只好“借种”。事情败露,领导却向遗孤发难。结果,一个弱女子被逼得自杀了!这样的悖论情节,绝对是作者的败笔……
如此悖论情节,可谓五花八门。但究其成因,却是非常简单。
或者是创作水平差。作者们不懂得存在的真实与艺术的真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不懂得艺术比现实生活要高级要典型要具普遍性。如上所举的情节,在现实当中,可能出现过。但它们不具备典型性普遍性,因此,就不能够自然主义地把它们原封不动地搬上荧屏。否则,就不能成为艺术创作和艺术作品。
或者是创作思想歪,作者想把艺术作品变成“注水肉”。悖论情节,主要是大型电视连续剧的“注水肉效应”所致。所谓“注水肉效应”,是指通过在剧中加入大量的多余的无用的甚至是有害的东西而为大型电视连续剧凑长度拉时间。鲁迅先生曾说过:一个速写的题材,决不要拉长为小说。如今的一些大型电视连续剧作者,却是有5集的题材就要拉长为10集!“戏不够,水分凑。”而注水的方式方法,又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其中之一,就是悖论情节――通过胡编乱造来完成“大型”,实现“连续”。
为情节而置悖论,正成为大型电视连续剧的流行病。这种病态,使受众对作品产生荒诞感;这种病态,消解了受众对作品的亲和力;这种病态,最为严重的是弱化了作品的各种效益如审美、愉悦、感化、教育乃至收视率等等。悖论情节这种流行病,如果不加紧救治,等到病入膏肓,那就麻烦啦!□孙焕英